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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商品法规有哪些-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清单

导读好消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5000元!最佳答案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18年11月20日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等13个部...

今天若米知识就给我们广大朋友来聊聊跨境电商商品法规有哪些,以下关于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答案。

好消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5000元!

最佳答案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18年11月20日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8年版)》(下称2018版《清单》),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

同时,2018年11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8〕49号)。

与《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相比,文件主要有了如下变化:

1 提高了单次交易限值和年度交易限值

自2019年1月1日起,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

政策将单次限额提高至5000元,让国内消费者享受到了更大的税收优惠,有利于满足其消费升级需求,同时会刺激消费者在轻奢、电器、美妆等价值较高产品领域的跨境进口消费。

根据现行规定,在限值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应暂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2 规定了超过5000元但低于26000元的单件不可分割商品的处理

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这一规定明确了对于超过5000元但低于26000元的单件不可分割商品,是可以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进入的,但必须按照一般贸易的税率缴纳税金,同时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

3 明确个人消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行二次销售

已经购买的电商进口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

此项规定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行二次销售,禁止自提,对跨境电商行业而言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但对代购的影响或是致命的,不管是个人名义,还是以公司名义运作,以后只会越来越难操作,比如通过海外直邮在天猫上进行销售的行为已经不可行了;同时对海淘代购、微商刷单也会有很大的限制作用,线下实体店供货的人也会受到不利影响。

4 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进行了调整

2018版《清单》,将部分近年来消费需求比较旺盛的商品纳入清单商品范围,增加了葡萄汽酒、麦芽酿造的啤酒、健身器材等63个税目商品;还根据税则税目调整情况,对前两批清单进行了技术性调整和更新,调整后的清单共1321个税目。对于清单做出调整,不仅符合跨境进口商品实际,同时也真正促进跨境进口电商的健康发展。

知识拓展

根据财关税〔2016〕18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义务人为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完税价格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2019年海淘新政过渡期政策解读

最佳答案5月25日晚间,财政部官网发布的新闻稿称,经国务院批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含第二批,下同)中规定的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日前已通知实施。

财政部关税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强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继续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规定征税。

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4月8日开始实施的跨境电商进口税改新政继续实施,并不受过渡期的影响。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新政实施以来,聚美优品整体出区量和订单量下降幅度都在60%左右。蜜芽宝贝、网易考拉等区内企业的出区单量也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以网易考拉为例,其4月8日至4月11日的出区单量为2.31万包,参照新政前平均业务量,订单下降比例达到47%。

按照跨境电商新政规定,4月8日以后发运的商品,必须按照一般贸易要求提供通关单,化妆品、保健品等商品还须在食药监总局注册备案。在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看来,正是因为无法提供“通关单”所需的资质、单据证明,导致大量商品无法进口。

在一些跨境电商人士看来,“征税、清单都不是关键问题,关键问题是,按照一般贸易进口要求,货根本进不了关。”据了解,由于跨境的电商企业供应渠道较为复杂和分散,很多并不是直接由生产商供货,无法提供通关单所需的原产地证明等一系列资质。大部分商品无法入关,也就无法补充存货。

业内人士表示,现在行业讨论最多的,就是把境内的保税仓迁移到境外,或者直接寻找周围国家和地区的仓库,例如越南、中国香港、韩国等。目前,上述区域的仓库价格已经“水涨船高”。此外,一些跨境电商企业现在也在寻求和一般贸易企业的合作机会。

财政部关税司负责人表示,这一过渡期监管措施将有利于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平稳过渡,有利于探索适应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发展特点的监管模式,有利于引导企业积极适应规范的监管要求,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海淘”新政明确设1年过渡期

有消息称,海关总署日前正式下发《关于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的监管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全面敲定了有关新政过渡期政策的执行细节。据悉,过渡期政策的有效期截至2017年5月11日。

据介绍,这份《通知》中明确,过渡期内,在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和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中,继续按照税收新政实施前的监管要求进行监管,即“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正面清单”备注中关于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要求。

《通知》还特别提及,在过渡期内,直购模式同样可暂不执行“正面清单”备注中有关化妆品、配方奶粉等的首次进口许可证、备案等要求。

我国跨境电商进口新政自4月8日实施以来,引发电商企业大反弹。其中,争议最大的并非取消“免税”,而是要求“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以及“正面清单”备注中,针对化妆品、配方奶粉、保健品等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的相关要求。

随后有解读称,“通关单”新政让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的监管退回到一般贸易的水平;而“正面清单”备注中有关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备案的要求,则被解读为断了中小商家的生机。

如今,新政过渡期暂停了上述两项争议措施,让诸多商家心里有了底。不少跨境电商人士表示,《通知》的下发,让大家心中的大石落了地,“至少现在生意是可以做了,一年之后会怎么样,暂时还不好说”。

据悉,《通知》中没有明确,一年暂缓期到期后是否会重新执行4月8日的新政,对此,一名业内人士认为,将来暂缓期政策到期后,相关部门应该会综合评估这一年的调整效果,再看监管政策该怎么调整。

跨境电商进口新政策或暂缓贸易全球化业务利好

近日,速途网络研究院出炉一季度海淘市场报告。报告指出,中国海淘一族更注重商品质量,价格其次,因此刚刚满月的税收新政并未阻挡海淘大潮。

虽然海淘市场进入发展爱扬道,但从调查来看,海淘用户大部分每季度都会购买1-2次,一季度内金额不超过1000元,可见消费者仍然较为理智。

海购一族首要考虑质量

这份报告提出,在网购人群中,43%有过跨境网购。海淘用户大部分每季度都会购买1-2次,在一季度内消费金额不超过1000元。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预测,2018年中国的海淘人数将达到3560万,海淘规模将达到1万亿元,将约占中国电商整体规模的1/6。

与此同时,跨境零售电商们迎来春天,目前市场属于百花争鸣。国外巨头有亚马逊、乐天大型电商开通中国业务,也有国内新兴企业网易考拉、蜜芽宝贝、洋码头、贝贝、宝贝格子等后秀崛起。同样在传统电商行业中,以跨境电商作为自己的附属频道也很卖座。

速途网络研究院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海淘一族不少认为境外的商品质量更好,这些消费者主要是化妆品和保健品族;同时由于地域局限性,也有不少消费者认为境外商品的种类多而且选择空间大。

跨境电商进口新政可能暂缓

正是因为价格并非中国消费者海淘的首要考虑因素,速途研究院认为,即便是税收新政,也阻挡不了海淘的大潮。

据《2015-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行业市场发展现状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了解,4月8日跨境电商进口新政实施,在取消了跨境电商保税进口“免税优惠”的同时,还对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的范围,以正面清单的方式作出限制。同时,针对保税进口的监管,也恢复到接近一般贸易的水平。

这一度引来跨境电商一片哀嚎,不过,这份报告指出,税制新政之后,相对于进口商品的其他流通渠道,海购平台的价格优势依然明显,虽然会对部分对价格敏感的消费者产生影响,但海淘电商整体价格竞争力并没有改变。

同时,此次新税政策无疑减少了部分企业想方设法拆单利用免税额避税,以降低售价来争夺市场的不良现象。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市场也有传闻:经过多部委对新政效果的调研,跨境电商政策或将进入缓冲期,通关单新政和针对部分首次进口商品的许可制度可能会暂停实施。

记者了解到,在网易刚刚举办的财报电话会议上,面对各路分析师的提问,CEO丁磊也透露,4月8号到5月10号这段时间的政策调整,的确对一些小的、新型跨境电商企业带来巨大,负面的影响,网易也调整了一些策略。

但从最近发布的一些政策来看,政府又把政策调整回到4月8号之前,过渡期是一年,“我们有足够的时间来适应未来的政策,也相信贸易的全球化对网易跨境电商业务是利好,也是未来的方向。”

看懂进口药品跨境电商试点系列一:了解相关概念

最佳答案过去,在一般贸易模式下,海外药品进入中国很难,通常来说,进口药从提出注册申请,再到拿到中国药监局审批,可能要耗时数年,同时耗费也不小。

跨境电商新政放开后,海外药企可以一边进行注册审批,一边借道电商进入内地市场,实现进口药品的快速供给。这应该也是2018年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研究利用跨境电商渠道进口药品的初衷。

2018年11月,通关物流政策优化,直邮链路新增药品税目,进口药借助直邮模式,进入中国的通路逐渐打开;

2019年12月,北京天竺跨境医药保税试点启动;5个月后,河南郑州开展跨境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可以进入保税仓的药品,相比北京试点,扩充了13类药品。

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明确提出,“稳步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工作”。

两个月后,国发12号文《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要求“提升药品进口便利度”,“允许具备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部分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

政策层层放开之下,跨境医药电商逐渐走向阳光化、规范化,直邮模式、保税模式双线并行。 #跨境医药电商# #香港药牌#

8部门公告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将会带来哪些影响?

最佳答案这次调整主要是关于北京冬奥会的相关产品,也包括一些生活用品。调整后,居民购买相关商品将更方便、更便宜。在一定程度上,北京冬奥会不仅让很多人关注了这些有趣的冰上运动,也让很多人爱上了这些运动,很多消费者都在期待购买相关运动的产品。之后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滑雪装备已经被列入电商零售的进出口清单,消费者可以以更低的价格买到相关产品。

零售业在经济中一直占据重要地位。在时代发展的过程中,电子商务的势头猛增,电子商务零售也在不断发展,为人们足不出户就能买到合适的商品提供了便利。国外商家也抓住这一发展势头,看好中国市场。跨境电商零售抓住了机遇,发展迅速。现在跨境电商零售已经占据了很大一部分。为了更好地规范,国家适时调整跨境电商进口清单。这是八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公告。

公告发布后,电子商务零售的进口清单中将增加许多商品。这份清单进一步优化后,网民重点关注的几类商品将享受相关电商优惠,用户购买商品的渠道将更多。在这份商品清单中,我们可以看到,滑雪装备和高尔夫装备被列入电商零售的进口清单,同时,与这些装备相关的配套产品也被列入商品名称。电商零售进口清单进一步丰富后,居民消费能力将得到满足。

正是因为很多人对这些ice项目有着浓厚的兴趣,这些项目的附属产品才会成为电商零售的进口清单之一。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消费品的需求在不断变化,对国外产品的需求也在增加。为适应不断变化的消费需求,国家八部门近年来联合增加了滑雪装备、家用洗碗机、番茄汁等29种消费需求较高的商品,删除了剑这一项。根据近年来税目的变化和调整,对相关税目进行了技术整合。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 需要许可证吗

最佳答案只要是国家的正面清单是不需要的,其它都需要的。

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主要是国内有一定消费需求,可满足相关部门监管要求,且客观上能够以快件、邮件等方式进境的生活消费品,其中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清单内的商品将免于向海关提交许可证件,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直购商品免于验核通关单,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二线”出区时免于验核通关单。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13个部门4月15日共同发布了第二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共包括151个8位税号商品,旨在更好满足跨境电商需求。

为什么 ,4.8 跨境电商新政策后,从日本进口化妆品需要报备?

最佳答案2016年4月8日,进口化妆品跨境电商模式,需要在药监局报备,就是备案,原因是保证市场良性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意见,现就《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有关商品备注说明如下:

一、关于“配方奶粉”备注中“按照食品安全法应当注册而未注册的除外”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注册。由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仍在制定过程中,目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时,暂不需要获得相关产品的配方注册证书。

从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国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包括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依法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届时,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名单,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对外公布。

二、关于化妆品备注中“首次进口的化妆品除外”

《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规定,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必须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化妆品许可批件(其中,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为备案凭证)。根据上述规定,今后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化妆品,应当是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许可批件(包括备案凭证,下同)的产品。

目前,已获得进口许可批件的化妆品数量达到13.6万多种,具体名单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进口化妆品”数据库中对外公布,涵盖了绝大部分国际知名品牌和主流产品,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可以选购到品牌、品类范围足够丰富的化妆品。

下一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充分考虑电商发展实际,加强对上述政策的调研,完善配套监管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相信关于跨境电商商品法规有哪些的知识,你都汲取了不少,也知道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如果还想了解其他信息,欢迎点击若米知识的其他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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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若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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