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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导读组织开展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答【组织开展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1】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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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组织开展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组织开展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1】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配合农电部门,抓好农村安全用电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村人身触电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完善农村用电安全管理网络,切实开展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用电行为,大力普及安全用电知识,全面构建农村有序用电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电安全,确保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镇农村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王耀担任组长,副书记林继红、李丹任常务副组长,陆保东、梁军华、韩建胜、戴大森、罗玲涛、王全洋任副组长,镇农办、工办、城建办、宣传办、供电所、土管所、派出所、安监中队、综合执法大队等相关办公室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办,主任由农办主任罗华池担任。

(二)各村居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或主任担任组长,由分管农业委员担任副组长,村居两委其他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明确各队组长、村居安全员、水电工为组员,切实开展本辖区的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全面开展农村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3月15日至3月20日为排查摸底阶段;3月21日至4月10日为隐患治理阶段;4月11日至15日为督查验收阶段。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电力线路和用电设备的检查和治理。重点检查跨越公路、交通路口、学校、人员密集区、田间的电力线路,具体检查线路对地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导线弧垂是否过大,是否存在氧化腐蚀现象,是否有断线的安全隐患;电杆是否严重倾斜,木杆线路是否有腐蚀现象,有无倒杆的可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各村居要组织力量及时治理,电力部门要积极提供技术支持,防范因断线、接地引发人身触电事故。因集体经济薄弱,一时无力实施大规模治理的村居,必须及时向镇农村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报备。

(二)加强农田浇灌和季节性临时用电设施的检查和整顿。杜绝使用地爬线、拦腰线、碰头线及破皮线等不安全用电设施,农电管理人员及电力部门发现用电设施达不到电力安全运行标准危及人身安全现象时,应立即采取停电措施,防止发生人员触电事故。

(三)查处私拉乱接等违法行为。对农用电私拉用于工业的,要坚决予以整改、撤消。对私设电网捕鱼、狩猎等违法用电行为要及时制止。对性质严重的,派出所、安监部门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四)检查农民家庭用电设施安全情况。各村居要对村民家庭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督促其清理老、旧、破用电设施上存在的事故隐患,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供电所在抄表过程中要重点关注,一旦发现家用保安器退出等现象,及时劝其整改,对情节严重的采取停电处理,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清理整顿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存在的不安全现象。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栽树、打井等现象应及时制止,特别对现有的违章建筑,要及时上报土管、电力部门,由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六)在重要区域悬挂及安装安全用电警示标志。在变台、铁塔等电力设施的构架上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警示牌,防止人员误登造。鱼塘附近要装设“有电危险,禁止垂钓”警示,严禁钓鱼、游泳等行为。电力线附近有施工的作业现场,要安装“有电危险,注意安全”警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要区域,要及时通知业主,并指导其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大力宣传农村安全用电常识。利用发放“安全用电知识”宣传图册、悬挂安全用电标语、开设中小学安全用电常识课等途径进行安全用电常识宣传,不断提高村民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农村用电安全管理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农村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全力支持、积极配合供电部门深入乡村开展农村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突出重点,全面排查。突出防范农村电网因高温、高负荷及恶劣天气导致断线、接地等故障,针对农忙时节挂钩接电抽水违规违章用电比较普遍的实际情况,要加大农村电网日常巡视力度,对私拉乱接电源、未装设漏电保护装置的农村用电户要严查严管,坚决制止。

3、狠抓整治,务求实效。各排查治理工作组、职能单位要对发现的各类用电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工作的有效进行。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验收、销号的动态管理。供电部门要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到位,各排查治理工作组要定期跟踪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情况,实行隐患治理“回头看”制度,确保排查治理工作不流于形式。

4、标本兼治,构建长效。各村居、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不断加强和规范农村用电安全管理与监督。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农村触电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电,构建镇村和谐供用电环境,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组织开展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全市元旦春节暨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市城镇和农村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开展全市城镇和农村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油气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16〕27号)的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开展城镇和农村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技术规范》等法规、规范和标准,着力实现我市燃气行业本质安全,为我市燃气行业安全形势的平稳发展夯实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全市范围内城镇和农村燃气管道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隐患,彻底解决问题;深入自查自纠,全面堵塞漏洞,全方位夯实制度、科技、培训、管理、设备、现场等各项安全生产基础,致力于构建城镇和农村燃气管道保护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重点

1、燃气管道是否与居民区、工厂、学校、医院、商场、车站等人口密集区以及建(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港口、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及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其他强腐蚀性管道及设施等有安全保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2、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管道是否符合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3、燃气管道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要求,管道是否经过检验检测合格;

4、燃气管道是否存在腐蚀、破损、开裂、变形、老化和跑、冒、滴、漏现象;

5、燃气管道是否被违法占压,上方和沿线是否有违章搭建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构)筑物,占压情况是否得到处置等;

6、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了巡护制度,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及时发现并处理管道沿线的异常情况,并按照要求在管道沿线特定区域范围内建立维抢修队伍或配备专门人员,配备维抢修车辆、设备和机具,合理储备管道抢修物资,对管道线路进行经常维护,或自身能力不足的,通过协议方式委托相应有资质和能力的专业队伍进行管道的维抢修工作;

7、管道是否设置了明显标志,对发现危害管道安全运行的行为是否及时进行了处置;

8、是否制定了检维修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并认真落实检维修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制度,加强检维修过程可燃气体的监测;

9、建设单位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设计安装资质单位进行设计施工;

10、是否对所有管道线路按规定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备案、竣工验收并达到合格后投入使用;

11、是否建立了管道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了相关抢险设备、器材和设施,抢险作业时是否制定了具体方案,作业前是否采取了相应防范措施并对重点部位进行了监护;

12、企业是否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

13、是否建立和实施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等制度,及时对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整改消除;

14、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燃气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

四、工作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12月23日-2017年1月10日)。对照《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中表1、2、8、9、10的内容要求,各管道燃气企业在对本单位建设的城镇和农村燃气管道及其燃气设施自查中发现的燃气安全隐患,逐项、逐条对照核实,凡是能够在短期内进行整改的.务必及时整改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村建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道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和检查,督促燃气企业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项目应制订出整改计划,并加强监控,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2、联合检查督查阶段(2017年1月11日-2017年1月26日)。由我局牵头组织,联合市安监、质监、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对全市城镇和农村燃气管道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对相关单位进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3、整改和落实阶段(2017年1月27日-2017年2月28日)。各管道燃气企业对自查自纠和检查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落实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各相关责任部门必须加强督查督办,齐抓共管。确保燃气安全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4、建立管道保护长效机制(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15日)。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相应建立城镇和农村燃气管道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城镇和农村燃气管道保护工作和隐患治理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构建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我市于2010年颁布的法规性文件《兴化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我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局燃气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全市城镇和农村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局燃气办内。各有关乡镇村建站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负责此次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强化责任,抓好整改。各企业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先行组织开展本单位城镇和农村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自查自纠活动,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完善制度,巩固成果。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开展城镇和农村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探索燃气管道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和规范燃气管道安全管理。要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巩固整治成果。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把整治与建设、打劣与扶优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

(二)工作重点: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工作原则与主要目标

继续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合执法力量,下移监管重心,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加大打击力度,努力使全国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观。

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市场经营秩序有所好转,监管水平有所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具体目标为:个城市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个百分点;个城市畜产品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下降个百分点;大类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的力争达到%;个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市(地级)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至少建立个食品绿色市场;大中城市基本实现类食品安全准入上市;个城市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达到%;注水肉和病害肉现象得到全面遏制;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三、主要任务与具体措施

(一)整治食品源头污染。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加大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的整治。定期发布全国大中城市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结果。对例行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城市和所在省的农产品安全进行跟踪督导。加大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整治。

(二)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严格审查和发放许可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以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畜禽、回收的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并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督和检查。清理整顿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企业要吊销或收回卫生许可证。审查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类企业生产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对生产集中地和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曝光,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助销,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吊销相关证照,退出市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工作,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三)整治食品流通环节。督促经营企业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强化对重点食品定期质量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组织、协调并逐步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发挥各类检验检测机构作用。对在市场抽查和检验中发现的影响或危及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在坚决清除出市场的同时,要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场所,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强化食品进出口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入境动植物及食品的检验检疫。要教育和督促企业对已销售的不安全食品主动召回,及时消除隐患。督促和指导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和重要大宗食品安全购销档案等制度,积极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追溯的质量监控模式,推广食品产销场厂挂钩、场地挂钩、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等有效经营方式。鼓励各类市场主办者与其承包、租赁摊位、柜台经营者之间以及食品批发商和经销商之间签订食品安全保障协议。

(四)整治食品消费环节。强化对学校食堂、餐饮业及建筑工地食堂,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的检查和监督。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五)突出整治儿童食品。对全国儿童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加大清仓查库力度,摸清底数;对未经批准生产儿童食品的加工点要坚决取缔,对不法分子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要进一步完善儿童食品的准入条件,建立健全既能确保食品安全、又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儿童食品企业的管理规范,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清除出市场。

(六)整治食品包装、标识印制业。对合法的包装标识印制企业要加大其承印验证、承印登记的检查力度。对擅自设立印刷点从事印刷活动的,要坚决取缔,进一步规范印刷行业管理。

(七)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行规行风建设,引导、监督企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安全食品。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运用信用惩戒机制,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寸步难行。

(八)认真抓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和销售网络建设。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基层食品流通的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义务信息员队伍,形成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保证农村食品安全。积极探索农村食品销售网络建设,鼓励大型食品经营企业到农村建立网点,形成食品供应的主渠道。

(九)依法及时查处大案要案。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涉嫌食品犯罪案件,切实解决以罚代刑的问题。对应当移交而不移交的,要严肃处理。为确保办案效率,防止涉嫌犯罪人员逃匿,对涉嫌犯罪的食品案件,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要紧紧抓住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和玉环县私屠滥宰人员暴力抗法事件,举一反三,查源头,端窝点,堵漏洞,重拳出击,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一批大案要案,狠狠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四、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近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行全面部署,狠抓薄弱环节,落实监管重心下移,强化农村市场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强化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地方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多个监管部门,需要各方面协同配合,应加快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尽快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整合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同时,应加强沟通与协作,切实解决各自为政、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协调各执法部门对食品市场的监管,做到认或者互认抽查结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通过综合监督资源,综合监督力量,将分散的监管力量集中起来,将具体的监管内容统一起来,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监管机制。

(三)强化行政执法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不能简单地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地方保护主义和各种形式的保护伞,扭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重审批、轻监管,甚至乱审批、不监管的局面。

(四)加强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新闻媒体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给予曝光,揭露丑恶,再警示违规;同时要大力宣传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和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所取得的成绩,加强正面引导。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五)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综合评价。为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细、抓实,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综合评价,并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一阶段(XX月至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地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对整治工作做出周密安排。二阶段(XX月至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地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各省级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抽查;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三阶段(XX底至XX春节前)为总结验收阶段。各省级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汇总后报国务院。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齐心协力,扎实工作,确保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若米知识希望农业农村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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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若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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