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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在香港出生就可以成为香港人?
最佳答案基本法原则是父母其中一方有香港永久居留权(中国藉), 那在香港出生的孩子就有香港的居留权
人大也是这样解释的
但在基本法上只列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藉人士」, 03年公 民 党协助庄xx(父母非香港人)争取香港居留权, 打官司, 而香港的法官只按英国普通法的方法, 只看基本法上的文字, 而不去理会背後所有原意是怎样的, 最後终审法院判了那些父母是大陆的在香港生小孩, 小孩就成香港人, 不过父母不能借由小孩身份移民香港就是了
为什么在香港生的孩子能成为香港户口
最佳答案因为香港法律规定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可享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香港《基本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赋予了赴港生子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权利,使内地赴港生子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合法化。 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条件之一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
该说法源自于2001年香港的一起案件的判例结果,“庄丰源案”为香港生子获得香港永久身份提供了法律依据。
扩展资料
“庄丰源案”促进了赴港生子的发展,其具体案件为:
庄丰源的祖父庄曜诚在1978年从中国内地来到香港定居,其子庄纪炎及媳妇均于广东省汕尾市居住,一直未获香港居留权。1997年9月29日,庄纪炎夫妇持双程证来到香港探亲期间诞下庄丰源,同年11月庄氏父母返回内地,庄丰源则留在香港与祖父母同住。
按当时的香港《入境条例》,庄丰源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属非法留港,故1999年4月入境事务处发信提醒庄曜诚指庄丰源没有居港权并将被遣返。庄曜诚不满,遂代表庄丰源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提出诉讼。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裁定庄丰源一方胜诉,指《入境条例》相关条文违反《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依据为《基本法》第24条(一)所定义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故庄丰源是香港永久性居民。
香港政府不服判决,上诉法庭维持原判,最后上诉至香港终审法院,2001年7月20日终审法院五位法官一致维持原判。
虽然当时社会有舆论要求香港政府再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释法,但香港政府最终未有进行。其后政府根据终审法院的判决修改《入境条例》。
香港特区终审法院所做出的裁决,使得一名父母皆非香港居民的内地儿童得以确认港人身份。香港适用的是判例法,这意味着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都可以享有港人身份及福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赴港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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