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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与创业投资!股权与创业

导读创业公司最合理的股权分配答创业股权可以分以下3种模式分配: 1. 绝对控股,即67%的股份,合伙人占18%的股份,保留团队股份占15%; 2. 相对控股型,创始人占51%的股份,合伙人占34%的...

今天若米知识就给我们广大朋友来聊聊股权与创业投资,以下关于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答案。

创业公司最合理的股权分配

创业股权可以分以下3种模式分配: 1. 绝对控股,即67%的股份,合伙人占18%的股份,保留团队股份占15%; 2. 相对控股型,创始人占51%的股份,合伙人占34%的股份,员工保留15%的股份; 3. 非持有型,创始人34%的股权、合伙人团队51%的股权和激励15%的股权。

1、最大责任者一股独大 有一个大家都信服的大股东作为牵头人,另外搭配1~2个占股权10%~20%、与大股东能力和资源互补的股东。也就是说,创始人占50%、60%,联合创始人20%~30%,期权池10%~20%。这样的比例比较有利于发挥大股东的决策和责任,又能保持有不同的意见。

2、股权绑定,分期兑现 仅仅达成股权比例的共识还不够,如果一个创始人拿了很多股权但后来未做出应有的贡献,或者有人中途离开公司,股权如何处置好的股份绑定计划一般按4~5年期执行,例如4年期股份绑定,第一年给25%,然后接下来每年兑现25%。如果创业者对于股权已经分配好,没有分期约定,最好坐到一块,补充股权兑现的相关约定。

3、遵守契约精神 ,股权分配最核心的原则是“契约精神”。对所有的创始团队成员而言股权一旦定下来,也就意味着利益分配机制定好了,除去后期的调整机制,每个人的努力和贡献其实和这个比例没有太大关系,但根据契约精神,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是最基本的要求。 早期创业者一定要明白一个道理:创业成功了即使只拿1%股权也很有价值,创业不成功就算拥有100%的股权也没有价值。

4、有效设置的股权架构 ,好的股权架构是有一个大股东持股二分之一甚至超过三分之二。没有较集中的控制权的股权架构,股东间就会出现问题一定是毁灭性的问题。股权激励是一种激励经理人和骨干员工斗志、鼓励他们为同一个目标齐心奋斗而给予的奖励,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公司股东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利益不完全一致的问题,让职业经理人更关心股东利益,两者的利益追求尽可能趋于一致。

创业初期如何进行股权分配

1、股权分配方案创业初期

股权分配原则是按照付出、责任、风险、能力进行分配,最好是找到合伙人之后先进行雇佣关系共事几个月,双方都认可以后再谈具体的股权分配比例问题。

(1)所有股东必须用现金入股,每个人都得出钱。

(2)股权分配绝对不要平均分配,应该有一个主导人,占据领导位置。根据有关机构对国内外创业公司股权的研究表明,最稳定的股权分配方案为7:2:1,也就是公司老大占股份70%,老二20%,老三10%。公司一定要有一个领导人决策人也就是股份占比多的人,这样公司的根基才能稳定,不然遇到合伙人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下,会严重影响公司的运营和决策。

作为公司老大占股一般在50%-80%之间,公司老二占股一般是在10%-30%之间,一般不要低于15%,如果低于15%则证明老二的能力有所欠缺,那么老二的位置则不给给他,老大老二股份分配好之后,剩下的股份就给老三,老三的股份一般在15%以内,按照这样的方案来分配股权,公司的根基是最稳定的。不管之后公司盈余情况是怎么样的,公司合伙人之间出现股权方面的矛盾的可能性比较低。

如果公司预留期权池,等比例稀释就可以了。比如公司要预留10%的期权池,那么公司的老大、老二、老三共同稀释10%的股份。

2、股权分配要点

(1)股权生命线:

66.7%拥有完全控制权。(修改章程、增资扩股)

51%拥有绝对控制权。(重大决策进行表决)

33.5%拥有一票否决权。(可否决董事会决策)

10%有权申请公司解散。

(2)股权分配应当在合伙创业之前就有规划,不能随意变动。

(3)预留部分股权作为期权池,为后期进入公司的合伙人和员工的期权激励方案预留。

创业阶段股权分散的危害及解决思路

创业者无论是因为资金不足,还是因为希望汇集尽量多的各类资源,助推创业项目成功,都有可能采取“人多力量大“的思路来处理问题,即,吸收了比较多的股东。但是,创业伙伴在项目设立之初,对于股权往往碍于情面而采取了非常“暧昧”的处理方式,比如均分。由此导致的股权分散问题对于一个创业项目而言是极具危害的。

通常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决策权与股权比例是一致的。因此,股权的分散意味着决策权的分散。一个创业项目的建立,意味着创业团队在初期对于项目的重要事项已经达成了基本一致。但是,大量的事实告诉我们,创业者在初期不可能预见后续产生的全部问题。例如,企业步入正轨后,有的人希望扩大规模,有的人希望练好内功,这时很难说谁对谁错。在这种情况下,走任何一条路可能都是可行的,但最坏的结果是由于决策权的分散,创业伙伴互相僵持不下,进而无法行动,形成了公司治理层面的僵局。

事实上,一个创业团队虽然是同舟共济,但并不意味着每个人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是完全相同的。很多人碍于情面的平分股权或者近似平分股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贡献更大的人(也可能只是自认为贡献更大)心态失衡,贡献较小的人坐享其成。大家都不好开口,于是就会产生心态上的失衡。

很多项目走到这个阶段,并不一定会导致项目的停滞或者死亡,但是,很可能导致贡献较大的股东动“歪脑筋”,比如利用公司的商业机会谋取个人利益,从而祸起萧墙。所以,股权结构一定要符合人性本身。

一个好项目想要快速起飞,往往需要借助资本的力量。所以我时常建议创业企业在创业初期就做好融资计划,哪怕是粗线条的。投资人有很多类型,不同的类型关注的方向往往有所区别。但是无论是那种类型,都不会喜欢非常分散的股权。

我曾经服务过一家业绩不错的小微企业,但是股权非常分散,有十几位股东之多。持股比例多则百分之十几,少则百分之几。在业绩蒸蒸日上的情况下,大家对于后续如何发展七嘴八舌、僵持不下,于是决定寻找收购者。我协助对接的几位投资人都颇感兴趣,但最终却都知难而退了,因为完全不知道跟谁谈、怎么谈。在专业投资者眼里,谈判也是成本之一。

最终所有投资人都放弃了,那十几个股东仍然在一起互相熬着。

创业初期,未来还不明确,自己持股80%,只给兄弟们20%好像有点张不开嘴。自己只有20%又不想干了。那么,究竟该怎么做呢?这里提供几个思路,仅供参考。

1、 股权与收益权相分离。 依据《公司法》,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与收益权是可以有所区别的,具体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在创业时,可以将大部分股权授予最核心的创业者,但是创业成功所带来的收益可以依据创业伙伴的另行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2、 一致行动协议。 创业团队可以通过签订一致行动协议而形成某种意义上的统一表决主体。这个方案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创业团队与投资人之间的问题。但这本质上仍是一种约定,实际操作中仍然面临着违约的风险。

3、 股权比例动态调整 。创业伙伴之间贡献和价值有可能与初期设立的股权结构不匹配,或者即便初期匹配,随着项目的推荐而出现差异。因此,双方或各方可以以一个事先约定的条件或指标对股权比例进行调整,但具体设计比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

4、 持股平台 。持股平台通常可以用来解决员工持股导致的股权分散问题。持股的员工对收益权的需求较高,而对决策权的需求较低。员工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哪怕一次授予多位员工股权,公司也仅仅是直接增加了一个法人股东而已。

结语 :创业阶段的股权分散,看似无私,实际上是对创业项目和创业伙伴的不负责任。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股权与创业投资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若米知识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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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若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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