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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爆炸责任人怎么处理的!天津港爆炸责任人怎么处理

导读以前,天津港出爆炸大事后,怎么处理的?答天津港爆炸调查报告公布,建议处分5名省部级官员: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宗国英,天津副市长孙文魁,天津副市长何树山,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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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天津港出爆炸大事后,怎么处理的?

天津港爆炸调查报告公布,建议处分5名省部级官员: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宗国英,天津副市长孙文魁,天津副市长何树山,交通部副部长何建中,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鲁培军。

宗国英,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孙文魁,天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处分。

何树山,天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何建中,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分管水运、交通公安等工作。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鲁培军,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分管监管司等。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行贿罪,予以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瑞海公司副董事长董社轩、总经理只峰等5人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到十五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瑞海公司其他7名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被判处十年到三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中滨安评公司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依法判处罚金25万元:中滨安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伯扬等11名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被判处四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等2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分别被以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判处三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李志刚等8人同时犯受贿罪,予以数罪并罚。宣判后,各案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

天津塘沽爆炸五周年祭,当时的爆炸事故是怎么处理的?

天津塘沽爆炸五周年祭,当时的爆炸事故共有49名人员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牢狱中度过自己的大半生,对于在爆炸中受伤的逝去的人员,也进行了相关的赔偿。但这又有什么用呢,失去的人永远失去了,活着的人看着自己亲人在爆炸中死亡,心中的一角缺失,没有人可以弥补,现在距离爆炸事件已经过去了5年时间,有谁还记得当时在大火中冒死救人的消防员、有谁还记得那种如地震来临的感觉,有谁还知道有多少英雄在那场爆炸事故中逝去。

天津市消防总队的一名消防战斗员翟磊,在接到上级命令后,和16名伙伴前往扑救,在翟磊到达现场后,没有戴消毒面具还没下车,爆炸突然发生,在30秒后,第二次爆炸紧接着而来,当时翟磊的腰带卡在车里,爆炸即将来临,死亡在逼近他,但消防员的他异常冷静活下来了。在寻找受伤人员的时候,不知道多少次爆炸的响声在他的耳边响起,待在浓烟滚滚的场地,翟磊的呼吸道和肺部被严重灼伤,呼吸变得越来越困难,但是想到现场还有许多等待救援的人们,一次次的奔跑,只为救助更多人的生命。翟磊在入伍4年来经历了最危险的救援中,虽然身受重伤,仍从火场救出了3名受困群众,所幸他活下来了。

但也有没有活下来的英雄,有的人他们连身躯都不能保存完好,剩下一架烧焦的尸体。当时泰达医院门口的草地上,躺着一件带有血迹的消防服,据医生说,这件衣服的主人已经焦成一片,一片,是什么概念,一个活生生100多斤的人,瞬间就变成了像树叶轻薄的人。

   当时爆炸事故的共165人遇难(其中参与救援处置的公安现役消防人员24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5人、公安民警11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员工和居民55人)、8人失踪(其中天津消防人员5人,周边企业员工、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3人),798人受伤(伤情重及较重的伤员58人、轻伤员740人),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信息可能还不准确。

时间虽然会抚平伤痕,但痕迹依然会在,5年过去了,我们不能忘记在天津塘沽爆炸中为我们失去生命的英雄,他们不应该遗忘,值得我们铭记。

天津塘沽爆炸五周年,当时的救火英雄现在怎么样了?

     天津塘沽爆炸事故,发生于2015年8月12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仓库发生了爆炸。这次事故,被列为“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了快二百人的人员死亡,八百人的受伤,建筑物、集装箱、汽车等物资受到损失。

     这次事故的爆炸能量可以达到450吨TNT的能量,可想而知这次爆炸的严重性。但是看到的天空中的蘑菇云,不禁想到火箭发射时产生的蘑菇云,让人毛骨悚然。刚开始的爆炸并不知道爆炸源头,而往往化学物品燃烧时水是助燃的,因此,二次爆炸又发生了。消防人员在进行作业前,弄清源头很重要,再进行具体作业。

     事故中,救火英雄有很多,他们奋勇向前,冲锋陷阵,有几个印象比较深刻。庞题,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报税支队天保大道中队班长。他在这次事故中,失联80小时后被确认遇难。曾经的他,从小深受家中长辈的影响,立志参军入伍。参军后,积极表现。本想着下半年回家与家中的女朋友订婚,一场爆炸事故,让他不能满足这个愿望。还有三个男孩,本身素不相识,在消防中队四大队中相遇,三人结为兄弟,想着三人要同生共死,却在这次事故中失联。三位二十出头的男孩子,同生共死了。

     化学物品爆炸,是常见的,但又是危险的。我们,生活在安宁之中,应该感恩这些奋勇向前的英雄。他们,往往遇到紧急事故时,临危受命,不顾危险。他们,是每个时代最可爱的人。我们,应该铭记这些英雄,把他们的精神谨记于心。向他们致敬。

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的事故追责

2016年2月,国务院批复了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组建议依法吊销瑞海公司有关证照并处罚款,企业相关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对中滨海盛安全评价公司、天津市化工设计院等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撤销资质等行政处罚。同时,对天津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天津市委、市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交通运输部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调查组认定,瑞海公司严重违法违规经营,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体责任单位。该公司严重违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滨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无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非法建设危险货物堆场,在现代物流和普通仓储区域违法违规从2012年11月至2015年6月多次变更资质经营和储存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极其混乱,致使大量安全隐患长期存在。

调查组同时认定,事故还暴露出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等问题。天津市交通、港口、海关、安监、规划和国土、市场和质检、海事、公安等部门以及滨海新区环保、行政审批等单位,未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未认真履行职责,违法违规进行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查,日常监管严重缺失;有些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天津市委、市政府和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未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部门、单位违反城市规划行为和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失察失管。交通运输部作为港口危险货物监管主管部门,未依照法定职责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进行督促检查,对天津交通运输系统工作指导不到位。海关总署督促指导天津海关工作不到位。有关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进行安全审查、评价和验收等。 公安、检察机关对49名企业人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公安机关对24名相关企业人员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瑞海公司13人,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11人);检察机关对25名行政监察对象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正厅级2人,副厅级7人,处级16人),其中交通运输部门9人,海关系统5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5人,安全监管部门4人,规划部门2人。

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结果,调查组另对123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建议对74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省部级5人,厅局级22人,县处级22人,科级及以下25人;对其他48名责任人员,建议由天津市纪委及相关部门视情予以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1名责任人员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病故,建议不再给予其处分。 天津港爆炸事故追责名单部门单位性质责任违规行为责任人处理措施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港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业务负有审批、监管等职责未认真履行职责,违规发放经营许可证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正厅级)

原天津市交通运输港口管理局副局长李志刚(副厅级、已退休)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口管理处处长冯刚 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特别是危化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监管不力,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及时检查发现和依法查处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怀友(副厅级)同上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特别是危化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监管不力,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及时检查发现和依法查处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曹春波同上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辖区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负有审批职责明知瑞海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地点违反安全距离规定,未严格审查把关,违规批准该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朱立明同上天津新港海关危化品进出口监管活动中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瑞海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失察,对其违法从事危化品经营活动未及时发现并查处;给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开辟绿色进出关通道,放纵瑞海公司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天津海关副关长兼新港海关关长王家鹏(副厅级)同上天津港(集团)公司港区企业管理单位对辖区内经营企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疏于管理,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郑庆跃(正厅级)、总裁助理李洪峰(副厅级)、公司安监部副部长郑树国同上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于学伟,副董事长董社轩,副总经理曹海军、刘振国、田旺,前法定代表人李亮,安保部经理郭向滨,财务总监宋齐,操作部副经理李雅翔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立案侦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只峰、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尚庆森依法监视居住(事故中受伤)天津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对提供安全评价报告评价师曾凡强等1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立案侦查、刑事拘留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违法行使职权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瑞海公司通过安全评审副巡视员王金文以涉嫌滥用职权罪、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数据来源

天津港爆炸案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是谁

于学伟,男,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控股人,李亮替持股份55%,曾任中化集团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1]

2016年11月9日,法庭宣判,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于学伟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行贿罪,予以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70万元。

中文名于学伟国    籍中国职    业瑞海公司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2] 人物涉及事件天津港“8.12”爆炸事故

于学伟,男,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控股人,李亮替持股份55%,曾任中化集团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1]

2016年11月9日,法庭宣判,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于学伟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行贿罪,予以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70万元。

中文名于学伟国    籍中国职    业瑞海公司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2] 人物涉及事件天津港“8.12”爆炸事故

虽然生活经常设置难关给我们,但是让人生不都是这样嘛?一级级的打怪升级,你现在所面临的就是你要打的怪兽,等你打赢,你就升级了。所以遇到问题不要气馁。如需了解更多天津港爆炸责任人怎么处理的信息,欢迎点击若米知识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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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若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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