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若米知识就给我们广大朋友来聊聊16度供暖费用,以下关于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答案。
供暖温度低于多少度可以拒交供暖费?
最佳答案低于14摄氏度至18摄氏度之间的都可以拒绝缴纳供暖费或要求退还热费。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
第五十一条 经测定,确认被测房间供热温度不达标,属于供热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在供热温度达标之前的期间,为室温不合格的天数。对被测房间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
(一)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
(二)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
(三)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
扩展资料:
国家对供暖室温方面的有关规定:我国冬季室内卫生对温度要求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室温
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6~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宜范围为13~17℃,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
2、垂直温差
指居室中央地面0.1米处的气温与距地面1.5米处的气温之差。垂直温差过大,会使足温度下降,体温调节紧张,不利于健康,一般垂直温差应小于3℃。
3、水平温差
指居室内1.5米处各点的气温之差。一般在门口、窗口、走廊等处气温偏低、房间内的水平温过大容易使人受凉,水平温差以不超过2~3℃为宜。
2002年,国家制定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即gb/t18883-2002。规定冬季采暖标准为1624℃,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
吉林省供暖温度标准是多少?
最佳答案吉林省供暖温度标准不得低于摄氏18度。
根据《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当中的第十五条规定,在供热期内,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昼夜不得低于摄氏18度,低于摄氏18度的,热经营企业应当退还相应热费。
退费具体办法由市、州人民政府制定。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定居民用户室内温度检测点,定期测查室内温度。
扩展资料:
根据《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在供热期间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供热期间用户不得擅自增挂暖气片。
2、在供热期间用户不得擅自增加水循环设施。
3、 在供热期间用户不得擅自排水放热。
4、在供热期间用户不得擅自改变热用途。
5、 在供热期间用户不得阻碍热经营企业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
国家有规定暖气不热,室温达不到多少度就不交取暖费吗?
最佳答案一般来说,只要使用了暖气就需要缴纳暖气费,国家也并有明文说明温度低于多少度可以不交暖气费。但有些地方温度不够,是可以不用交暖气费,比如天津。
按照天津供热部门的规定,在室外温度高于天津市采暖设计较低温度零下9℃,居民室温低于16℃但高于12℃的,方厅温度低于14℃但高于10℃的,收取半费。
居室温度低于12℃的,方厅温度低于10℃的,不得收费。如果因为维修不及时而造成设施故障不能排除,导致的用户室温不达标时,应该按照不达标天数减收采暖费。
业主如发现室内温度不达标,应立即给供热单位打电话或者拨打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由供热单位或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上门测量室温,出具测量记录,这是有力的证据。或进行公证或由业主共同委托中立的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测温,这样取得的证据证明力更强。
供暖政策:
1、对于供暖费的收取问题,各地有各地的规定,你需要了解你当地的政策。
2、举例说明,北京地区,根据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供暖期间实行每天24小时连续供暖,保证采暖用户的室内温度不低于16℃。但是对温度低16℃的情况的处理问题上。
规定因供暖单位责任造成采暖用户室内温度不足16℃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1000元5000元以下罚款。因此北京地区没有规定出现上述情况可以免交供暖费。
3、采暖用户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供暖费的,所在地的区、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按日累计加收应缴供暖费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拒不缴纳的,供暖单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因此,建议你面对这种情况,应及时找有关部门反映争取解决问题而不是以拒交供暖费方式对抗。
对于16度供暖费用,看完本文,小编觉得你已经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相信你能很好的处理它。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未解决,可以看看若米知识的其他内容。